中国船东协会在沪组织召开船货共赢圆桌会

2011-12-30 19:35:46

  

    本网站讯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货主投资国内航运业的公告》(简称《公告》),11月24日,中国船东协会在上海主持召开“船东货主合作共赢圆桌会议”,来自全国30余家航运、货主、金融租赁企业负责人或代表以及相关科研机构、院校的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会上,中国船东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守国在致词中表示:当前,国际经济环境整体低迷,航运市场整体不景气,因此《公告》的发布意义深远。中国船东协会希望通过本次圆桌会,加强船东与货主的相互沟通联系,达成共识,从而全面贯彻、落实《公告》精神,实现合作共赢。
    与会者对《公告》的发布一致高度赞同,发言积极,反响热烈。上海海事大学教授尹东年表示,《公告》非常及时,它不仅对国家有利,对企业的发展也十分关键。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代表王光说,《公告》为货主企业如何与船东单位合作,实现双赢指明了方向,希望中国船东协会为贯彻好《公告》提供帮助。太仓港协鑫发电有限公司经理徐华祝表示:目前,电煤十分紧张,《公告》的贯彻执行,能最大限度的缓解电煤运输的相关问题。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张登辉表示:中国船东协会组织召开本次会议很有必要性,有利于船货船货双方达成共识。中国远洋(集团)总公司运输部处长潘友全表示:《公告》有利于市场的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
    也有与会者对《公告》的具体落实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大连海事大学教授刘斌指出:货主应该与船东联手,合办企业才能共赢。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副秘书长李钢表示:目前,航运市场低迷,是货主与船东合作的最好机遇,双方可就运价的高低进行理性的磋商,然后,双方建立一个长期的合作合同。中外运长航集团副总经理沈光汉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出台有关对有悖《公告》精神的企业的处罚规定,这样才能保证《公告》有效的执行。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韦明表示:船货合作,船公司应该从做强转向做优。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舒广仁表示:企业经营应精细化,减少失误几率。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油轮公司副总经理梅德泉建议:《公告》的实施应与多方沟通,保持多方共赢。
    最后,张守国做了简短的总结发言。他首先对与会者对《公告》的高度认可表示欣慰,并表示会后中国船东协会将汇总各方意见,及时向交通运输部汇报。他指出:中国船东协会将不遗余力地贯彻落实《公告》精神,会后协会将对船东和货主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调研,并与科研机构沟通,对一些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公告》的贯彻落实采取点带面的形式,对条件好的企业进行扶持,从而为《公告》的全面实施起到示范作用。(文/《中国船东》编辑部 马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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