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东协会就“船舶污染消除协议管理问题”拜会中国海事局
本网站讯 2012年3月31日下午,中国船东协会张守国常务副会长率秘书处国内部副主任褚俊生和法律主管林晏珩,赴交通运输部拜会了中国海事局副局长黄河和船舶处鄂海亮处长,就《船舶污染消除协议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船公司的意见,向黄副局长作了通报,特别是对部分港口过高收取费用的情况作了重点介绍,双方就此进行了充分沟通并交换意见。
张守国副会长在拜会中将去年下半年到今年年初各地方船东协会反映的情况、以及2月份赴南方调研的情况向黄河局长作了详细介绍。黄河副局长认真听取并对其中一些环节作了深入了解,对中国船东协会及时为船东服务的作为表示肯定。黄河副局长表示清污协议只是国家海洋防污染多项制度中的环节之一。部4号令实施以来,有关主管机构陆续收到和了解的突出问题主要是由于基层对政策概念解读偏差而导致执行方面的偏差,这有悖于这项制度制定的初衷;另外,部4号令的颁布时间恰逢航运市场低迷时期,使得船东在执行时增加了难度。黄河副局长强调,国家的法令和法规必须有效执行,中国海事局会就4号令的执行情况做进一步切实调研,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反映的基础上,真正做到政策的正确执行。
张守国副会长表示,中国船东协会作为行业组织,愿意当好桥梁与纽带,希望今后继续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协助政府在保障遵守法律法规框架下,协调平衡各方面诉求,共同探讨制定适应实际的政策执行方案。(文/秘书处国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