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参加“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2012-06-12 14:02:24

    2012年5日31,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贯彻落实《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广东省交通厅刘晓华副厅长致辞,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王明志副局长就切实做好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交通运输部部水运局、海事局、安监局,相关各地交通和港口管理厅局,中远、中海和中外运长航集团,中外理、中联理货,中国船东协会、港口协会、理货协会;营口港务集团;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等单位共约60人参加了会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承办了本次会议的会务工作。

    会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港航管理局、营口港务集团、中国理货协会三家单位,做了关于贯彻落实《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工作情况的汇报;水运科学研究院对638号文的精神,在背景、事故情况、国际规则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据了解,2000年至2011年,我国共发生装载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沉船事故23起。交通运输部对此类事故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取得了积极成效,去年年底又制定出台了《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规则)的实施,建立了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了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水路运输安全链条上的各相关方,包括托运人、港航企业、理货机构及检测机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等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各单位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给予了高度重视。自2010年9月“惠盈168”轮在广东揭阳港装载陶土运往山东莱州过程中发生自沉事故以来,特别是2011年11月交通运输部以交水发(2011)638号文公布了《水路运输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规定》后,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此类货物水路运输的管理工作。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中,很多尚不能做适运水份极限测定,使得部分省没有这样的检测机构;理货单位难以跨区经营和检测;部分内河水运船舶装港,包括长江沿线和珠江三角洲等地的部分港口,如何落实执行规定也需进一步的明晰。在发言和讨论中,各单位交流了经验,也提出了上述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局长王明志表示,部水运局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专题召开此次贯彻落实工作会议。会议对加强精铁矿、高岭土等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管理提出了五点要求:各级港航管理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的运输安全工作;港航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和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配合,各司其职,把工作落实到位;运输企业、管理部门要加强诚信管理,完善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有关制度和机制,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生产和应急协调机制建设,切实把好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管关。

    (来源:中国船东协会网站 文/张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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