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东协会与民生租赁、交银租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12-08-13 15:12:25

 

    本网站讯  2012年8月9日,“交通运输部、上海市政府合力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阶段总结推进会暨加快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深化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在上海衡山宾馆举行。根据合作备忘录,交通运输部与上海市政府将重点围绕优化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促进邮轮产业发展四个方面,共同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出席签字仪式并致辞。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上海市副市长沈骏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上海市常务副市长杨雄,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政策法规司司长何建中,以及中海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李绍德、中远集团董事总经理马泽华、中外运长航集团副总裁董建军等中央航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出席了仪式。

    为积极应对航运业的困难局面,促进航运业平稳发展,签字仪式上,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三项政策,分别为《关于促进我国国际海运业平衡有序发展的通知》、《关于完善管理促进国内航运业健康平衡发展的意见》以及有关融资租赁船舶试点政策。

    作为活动的议程之一,中国船东协会张守国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代表中国船东协会,分别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王蓉和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马宾副总经理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国船东协会优选会员单位推荐给交银租赁与民生租赁,交银租赁与民生租赁优先考虑与被推荐客户开展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双方将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深化航运产业链与金融领域的各项合作,全面协作、互惠共赢、创新发展。

    下一步,交银租赁、民生租赁将各自与协会推荐的航运公司签订《业务深度合作协议》。协议双方将通过信息共享、技术互助,采用调整还租方案、支持航运企业多元化合作等举措,充分发挥各自的产业优势,放大航运产业链中的协同效应,进一步巩固双方在各自领域中的领先地位。

    此次中国船东协会与两家租赁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我国航运业与金融业的一次深度战略联合。这次联合,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合作备忘录》的体现,对加快发展我国航运金融服务,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增强我国航运业与金融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我国航运业与金融业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

    据了解,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有关融资租赁船舶试点政策”内容主要为:允许将融资租赁船舶视作认定企业资质的自有运力,并在上海先行试点。对融资租赁的船舶,当航运企业已付租金达到应付款项的一定比例时,并经融资租赁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及航运管理部门备案后,该融资租赁船舶可认定为航运企业的自有运力。该项政策是一种新的探索,需要积极稳妥推进,考虑到上海航运、金融环境优势,交通运输部在上海先行试点此项政策。这将缓解航运企业资金压力,帮助航运企业盘活现有资产,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的航运形势,并有助于上海航运业的集聚和壮大。

    (来源:中国船东协会 文\朱晓梅)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版权所有:中国船东协会  技术支持: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ICP备案号:京ICP备06056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