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东协会参加由交通运输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的研究《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座谈会

2012-12-18 14:59:07

 

本网站讯 2012821日菲律宾批准了海事劳工公约(MLC公约),标志着海事劳工公约(MLC公约)至少获得30个国际劳工组织(ILO)成员国批准的条件得到满足,另外公约有关批准国家船舶总吨位应占世界航运总吨位33%的要求已于2009年达到。这标志着海事劳工公约(MLC公约)将于2012821日生效。

 

2006年海事劳工被批准以来,交通运输部、船东协会、海员建设工会、船级社、航海院校、船东、船员等航运相关单位都非常关注,并在各自领域内积极运作,加快了我国研究、推进、协调工作的进程。在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今年1214日,交通运输部徐祖远副部长召集海事局、国际司、人劳司、中国船东、中国海员建设工会等有关人员,拜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船东协会张守国、姜国星作为船东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邱小平副部长与有关司局领导出席了座谈会。徐部长首先对《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批准及生效状况;为推动公约的生效,交通运输部近几年所做的工作;《公约》生效可能对我国航运业造成的影响以及交通运输部近期的重点工作做了简要的介绍。徐部长希望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努力研究和解决国内法律与国际公约之间交叉问题和主管机关的工作协调配合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邱小平副部长对徐部长提出的问题,概述了解决建议方案,并希望两部委能加强合作,共同努力以减小新《公约》生效对我国航运业的影响。

 

海员建设工会姚主席建议充分发挥两部委的工作优势,加强沟通,共同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和开展。

 

中国船东协会张守国常务副会长指出,目前航运业仍然非常低迷。船东处境较为艰难。《公约》对船东规定了多项新要求。船东协会希望在实施公约的工作中尽可能降低我国船东的负担,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简化工作程序,减少船东需要请示报告的部门。目前距离公约生效仅有半年多的时间,由于我国尚未批准公约以及主管机关的要求尚未公布等,我船东的大量履约准备工作不能展开。我船东如不能在明年821日前完成各项履约准备工作,将面临在国外港口遭到滞留的严重局面。船东协会将要求船东根据《公约》的要求转变经营管理思路,将船员权益放在首位。船员是航运发展的基石,尊重船员保障船员的权益,为船员提供体面的劳动,这是航运业发展的必经之路。最后张会长感谢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能够把船东、船员的利益放在首位,召开此次座谈会。并希望相关主管部门加紧制定有关规则,给与船东更多的指导和建议。

 

根据徐部长和邱部长的建议,此次座谈会是两部委共同开展《公约》研究工作的开始,后续工作将逐步开展。共同维护船员、船东的权益,保障我会航运业快速、健康的发展。

 

(来源:中国船东协会网站  /姜国星)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版权所有:中国船东协会  技术支持: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ICP备案号:京ICP备06056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