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事局召开《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修订)》座谈会

2013-03-12 12:11:27

 

    本网站讯 201337日,国家海事局召集部分航运企业和地方船东协会召开座谈会,主要就《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修订)》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座谈。

2012928日海事局颁布《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修订)》(海船舶[2012]658号)以来,所有航运企业对政策的实施表示赞成,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中国船东协会秘书处集中整理各会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后,以行业意见形式上报国家海事局,受到了主管领导的重视并明确批示:再次与主要反馈意见的单位就具体问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

34日上午在收到海事局计划召开座谈会的电话后,秘书处立即发书面通知和直接电话联系主要反馈意见的航运企业和地方船东协会,收集整理书面材料参加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海事局主管领导首先就所反映的问题逐项作了解释和沟通,针对目前职责范围内解决不了的收费问题,表示会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对各地方海事部门在执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表示要严查。

各参会代表逐一将执行《细则(修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合理现象作了反映和沟通,恳请政府在目前航运市场困难时期,严格监督执法机构的工作,明确船舶清污公司和船东之间的利益和责任范围。

秘书处宁德伟常务副秘书长首先感谢了国家海事局对行业组织反映意见的重视,并感谢各地航运企业和地方船东协会对秘书处工作的支持。宁德伟指出:国家新出台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在复杂的环境中摸索发展是必然,希望各航运企业理解和支持。并向主管部门呼吁针对具体的船舶类型仔细分类力争合理收费,建议参考国际航运先进经验和理念,梳理好各方的义务和责任,避免矛盾的产生,使航运市场有序合理发展。

参加本次座谈会的代表有:中海(集团)、中海(集团)油轮公司、中海(集团)散货公司、中远(集团)、福建省轮船公司、香港明华船务有限公司、中散(集团)、广东民生油轮运输有限公司、佛山市海雄航运有限公司和湛江市船东协会等。

海事局领导在座谈会上还对即将整改航运市场的不合理收费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希望各航运企业整理具体资料反馈到协会秘书处。

秘书处国内部褚俊生主任和林晏珩列席参加座谈会。

     (来源:中国船东协会网站 /林晏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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