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船东论坛第22届年会召开
亚洲船东论坛(ASF)第22届年会于2013年5月19—22日在印度孟买召开。来自中国、韩国、日本、印度、澳大利亚、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的船东协会以及东盟船东协会联合会(包括: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缅甸、泰国和越南)的一百多名代表出席了本届年会。来自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的6位代表组成了中国船东协会代表团。会议主要由第13次主席会议、亚洲船东论坛下设五个分委员会会议及全体会员大会三部分组成。中国代表团的六位代表分别参加了安全航行与环境委员会(SNEC)、船员委员会(SC)、船舶资源回收委员会(SRC)、航运经济评估委员会(SERC)的专业会议。
本届亚洲船东论坛由轮值主席印度船东协会的主席HAJARA 先生主持。三天的会议,来自亚洲各国的船东针对论坛专业委员会主席人选的调换、防海盗、环境保护、航运经济、拆船事务、船员事务等领域的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并达成了共识。主要议题如下:
1.船员委员会主席调换
亚洲船东论坛的船员委员会主席由中国船东担任,前任主席是中远集团的李善敏先生,由于李善敏先生退休,经推荐,由傅向阳先生接任他担任船员委员会主席。在本次年会上正式通过了该项人事变动。
2.防海盗
讨论了亚洲(马六甲海峡和中国南海)、几内亚湾、印度洋(索马里附近)和世界其他地区海域海盗及武装抢劫的情况,并商讨各成员国之间应互相给予人道主义援助来互相支持,在尼日利亚等高危海域雇佣私人武装保证船舶安全,抵制日益猖獗的海盗活动。会议肯定了ASF在推动建立世界性的反海盗联盟方面所做的积极贡献。
3.环境保护
(1)关于气体排放:会议一致支持IMO制定全球规则。讨论亚洲船东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中应起的作用。虽然近期不适合建立相应基金,但一致认为各国船东应该在低硫燃油使用方面做出更多举措。
(2)压载水公约:会议讨论了压载水公约实施的时间表。公约生效的条件之一:超过30个国家批准了该公约已经实现,下一个实施条件也即将达成(超过世界商船总吨位35%)。亚洲船东论坛对压载水公约实施的可行性、生效时间表以及美国和欧盟的地方法规对船舶压载水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
4.航运经济
论坛讨论了运河通行费收取有关事项。
5.拆船事务
论坛表示支持欧盟及IMO对安全、无害环境拆船方面的相关规定。各船东代表表示要尽快推动对船舶污染有害物品目录清单的制备,并推动船厂加快升级硬件设施,促进安全、无害拆船环境的尽快实现。
6.船员事务
傅向阳主席代表船员委员会向论坛提交了相关报告。
(1)亚洲船员队伍现状:在亚洲各国政府及亚洲主要船东的努力下,船员的职业状况及培训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更多年轻人投身到海运事业中来,这为亚洲的船员队伍的可持续性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2006海事劳工公约
截至2012年8月20日,随着俄罗斯和菲律宾船东的批准,已有30个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国批准海事劳工公约。在这之前,2009年,注册船舶运输吨位占世界总吨位33%以上的成员都签署了海事劳工公约。至此,海事劳工公约生效的条件已全部符合,海事劳工公约将于2013年8月20日正式生效,这意味着这个日期之后,大多数国家将按照海事劳工公约来约束船东的相关行为。
亚洲船东论坛很高兴的看到,论坛的成员国和会员都意识到了这个标志性的事件,并且相应的修改了本国的地方性法规,有效的促进了船员工作情况的改善。
(3)论坛还对STCW2010公约、ILO185号公约等方面进行了广泛讨论。
(来源:中国船东网 文/王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