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东协会2015年工作计划

2015-02-10 10:08:47


    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2号)确定的海运业发展战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大力发展“一带一路”的建设思想。根据交通运输部“2015年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确定的水运业工作任务和工作部署,结合会员单位和各分支机构的意见和建议,经中国船东协会秘书处研究,制定今年的工作计划如下:
    总体思路:继续准确把握航运发展趋势,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务实创新、坚定不移地发展现代航运业,着力推进绿色航运,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协助政府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和改善行业管理,增强协会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与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会员和行业服务,为我国交通运输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一、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促进航运业可持续发展。 
    2015年,协会将继续关注行业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代表全行业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提出建议,为政府主管 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2号)、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大力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以及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自贸区海运政策试点、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实施情况和影响,围绕交通运输部确定的2015年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党组织确定的中心工作,继续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与全行业一道,共同应对行业挑战。
     2015年,协会将积极协助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做好上述文件的宣贯工作,调查了解文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航运企业的诉求、意见与建议,在认真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上报政府主管部门,为政府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制订或调整政策措施提供行业参考意见。
    2.推动、协调和促成航运企业与大型货主企业的战略合作,签订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长期运输合同。进一步提高我国船舶承运进口石油的比例,推动钢铁、煤炭、粮食等大型货主企业与国内散货运输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3.参照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积极探索海运税制改革,免征海员在航行期间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取消租船经营的营业税、探索实行“吨税制”等;
    4.继续落实国家拆解老旧船、提前淘汰和报废老龄船舶的政策措施,向政府主管机关提出限制20年以上船龄的老旧船舶进入我国港口、降低沿海运输船舶的强制报废年龄、强化港口国检查等相关政策措施建议。
    5.继续协助交通运输部做好国内沿海化工品和液化气体市场准入的宏观调控工作。进一步完善评价制度,根据部水运局的要求,对沿海化工品及液化气体新增运力的企业申请开展评价,公示评价结果,形成评价报告呈报交通运输部,作为主管部门审批依据参考。
    二、维护会员和行业合法权益 
    2015年,协会将深入基层,积极开展市场调研,及时倾听会员心声,如实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行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
    1.继续关注和了解“交通运输行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情况”和船企税费负担影响。进一步客观反映“营改增”试点在航运业中的实施情况和影响,协会广泛征求地方船东协会、协会分支机构和会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反映营改增试点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行业意见与建议,为减轻广大航运企业的负担、实现国家结构性减税做出努力。
    2.积极倡导航运业保障国家战略物资运输。继续倡导增加国内航运企业对国家战略物资或重要生产原料的承运份额,减少外部势力的制约,扭转我国航运企业竞争劣势。努力提高我国航运企业在国家经济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保障能力。
    3.密切关注港口费收机制改革进展情况。2014年12月25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放开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办法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港口费收机制调整将全面推进。协会将密切跟踪港口费收机制调整的进展和影响,跟踪航运企业反馈的相关意见或建议,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馈并积极协调。
    4.继续梳理船东不合理负担,协调政府有关部门清理并规范涉水收费项目和过度行政管理问题,上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同时就相关政策法规的实施给企业经营和行业发展带来的影响征询广大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行业意见反映给政府主管部门。
    5.继续协调解决中小船公司普遍反映的船员《出海船舶户口簿》和《出海船民证》增加航运企业运营成本,给船员带来很大困扰等问题。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同公安边防等相关部门反映船公司取消“两证”的诉求,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有效办法,切实解决广大船东的实际困难。
    三、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
    2015年,协会将继续关注市场发展与变化,做好信息分析和调研的工作,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规范航运市场,加强行业自律,为航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1.协助主管机关治理航运市场秩序,打击、制止恶性竞争、不公平不正当竞争、操纵垄断市场行为、不诚信行为等,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2.根据市场变化,不断创新行业自律管理工作,继续强化行业内部自律,继续探索行业指导价格、行为守则等行业自律活动。引导航运企业走理性、创新与合作发展之路。
    3.继续着力做好市场调研工作,为行业发展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服务。加强与行业信息咨询单位的交流与沟通,建立日常信息沟通渠道,扩大信息收集范围,提高信息的参考价值;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行业发展意见和建议,为会员经营活动和企业发展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4.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市场运力的宏观调控工作,在行业发展中,倡导和主动落实、推动船舶安全技术标准的升级和提高,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加快淘汰低标准老旧船舶,进一步改善船舶结构。
    5.倡导和推动国家调整有关环保政策,强化航运企业绿色环保责任,加快提高船舶技术等级和安全管理升级,更好的适应现代化国际航运市场竞争需求。
    6.积极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倡导和推动政府及向相关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航运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企业自律行为,引导航运企业建立有效地诚信经营体系,形成一个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信用管理和服务体系。
    四、做好护航相关工作
    2015年,在承担协助海军护航行动的任务中,协会将积极落实相关要求,继续为航运企业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1.积极参与亚丁湾索马里护航行动,做好护航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和报送的工作,安排好日常,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值班,确保日常企业船舶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2.做好三个节日慰问护航舰艇编队的工作,对于采购物品清单、采购人及承运人的落实,做到早计划、早安排,保证在节前将慰问品送达护航部队。
    3.针对航运形势发展变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与护航相关方面的交流和沟通,在合适的时机下,考虑召开护航交流会或总结会,互通护航经验、完善护航措施,不断提升护航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4.完善我国商船的武装护卫工作,做好与相关方面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定期总结和汇报工作进展的情况。
    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2015年,协会将继续通过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际事务与活动,扩大协会的影响力,表达中国船东的观点、主张和诉求,提升中国船东在亚洲和全球的影响力。
    1.参与亚洲船东论坛(ASF)事务与活动。做好参加ASF第24届年会,接任ASF轮值主席国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主席会,航运经济评估、安全航行、船员、保险和资源回收等五个专业委员会专题会议的组织和准备工作,做到会前有计划,会中有主张,会后有落实。
    2.参与中国政府双边海运会谈的工作,准备与中欧、中加海运谈判,中美、中国东盟海运协定,以及中日和中韩双边交流的议题。
    3.加大与BIMCO、INTERTANKO、INTERCARGO、ICS、RECAAP等国际组织和国外船东协会,以及相关行业组织的联系与交往,共同维护行业的稳定和有序发展。
    4.加强与相关行业组织的联系,争取兄弟协会与社会各界的支持、协作与配合。
    六、为会员和行业服务
    1.目前,《鹿特丹公约》、《拆船公约》、《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国际防止船舶造成环境污染公约》附则六有关船舶能效规则的修正案、液货船强制配备稳性仪规则、《船上噪声水平规则》、《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等我国承认的国际公约已生效或即将生效。协会将密切关注这些公约的发展趋势,研究公约的新变化对我国航运业的影响,积极宣贯并根据自身条件举办培训活动,提前做好履约的应对准备工作。
    2.与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造船学会共同举办年度造船、船检、航运国际三方会议。共同致力于国际海事规则、规范和行业标准的研讨制定。在事故调查数据库、证书发放、验证软件、能效设计指数实施经验共享、压载水管理公约实施等方面加强合作,促进技术创新,推动新技术的发展。
    3.积极参与交通运输部“国际海运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建设与实施工作,联合大连海事大学举办两期“海运从业人员培训班”,根据培训学员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培训课程优化调整。视条件和需要举办航运金融、法律知识等有助于提高航运人员综合素养的知识讲座和培训类课程。
    4.征求航运企业和海员关于《中国船员集体协议》修订与续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督促会员单位认真执行该协议,加强对海员合同的兑现与管理。
    5. 积极创新思路,精心策划和增加会员经验交流机会,广泛征集各方意见,积极组织行业内的相关活动。
    6.结合老旧船舶拆旧造新政策的落实情况,呼吁政府主管部门多倾听船舶企业的呼声,能够对船舶拆旧造新实施方案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促进政策的实施效果。
    7.继续针对中小企业会员单位普遍反映的船舶费规、船员管理、融资难、转型升级困难等共性问题,积极开展深入调研和走访,充分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帮助中小船企解决实际困难。
    七、信息与宣传服务
    1.现而今电子媒体以其高效、环保、多元化的优势正在迅速转变传统纸质媒介的运营模式,协会也将更新观念与时俱进,自2015年起《中国船东》月刊改为不定期发刊的形式,每年2月份出刊协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总结、协会大事记和年度综述;7月份出刊一期协会会员的业务介绍和人物专访等相关内容,为企业的发展,在行业内部提供信息交流的途径。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专项工作,不定期发刊《中国船东》。
    2.协会信息发布的重点将转为中国船东协会网站,对协会网站进行升级,使栏目设置更加清晰合理,内容贴近会员,信息更加丰富。协会将加大行业数据的统计力度,同时和业界继续探索更多的服务交流方式,为广大会员提供更多更为丰富的信息交流平台。
    3.加强与国内外主流媒体的交流合作,引导舆论的方向。做好行业信息搜集、分析和发布的工作,对于关系全行业利益的重大信息,必要时联合相关媒体共同发布。
    4.建立相对固定的媒体联系网,针对行业重大事件,在适当时机召开媒体见面会。
    八、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和内部机构管理
    建设一支精干和高素质的人员队伍,是做好协会工作的重要保证。2015年,协会将把加强能力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来抓,苦练内功,着力提高协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1. 发展更多的中小船公司入会。2015年继续加大协会的宣传工作力度,让更多中小型船企进一步了解协会工作,加强与中小型船公司沟通联系,切实为中小船公司解决更多经营发展中实际遇到的困难等工作,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在当前航运发展劣势条件下,“抱团取暖”的必要性。
    2. 办理分支机构变更和续期的登记申请手续。
    3. 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规范各分支机构的工作。指导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各分支机构间工作开展不平衡,内部运作不全面,人员队伍专业化建设不足等方面问题,充分发挥其行政服务作用。
    4. 召开一次地方船东协会联席会议,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和加快协会自身建议方面,听取广大中、小航运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对策并采取措施,增进中、小航运企业与协会的联系和沟通。
    5. 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探索机制改革。全年将继续完善和严格执行《秘书处规章制度》、《秘书处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秘书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暂行)》等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工作人员的履职意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6. 加强协会党支部建设,做好党务工作,组织开展各项支部活动。
    2015年,协会将全面加强自身队伍建设,适应改革发展形势的需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市场意识、行业全局意识和科学发展意识,不断加强分支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协调提高专职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行业服务能力,充实骨干业务人员,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党支部工作。在交通运输部的工作指导下,在全体会员和全行业的支持下,全力以赴地开展上述工作内容,不辜负政府和广大船东对协会的支持与鼓励,共同推进我国海运改革发展,为把我国建成为真正的海运强国而努力奋斗。

来源:中国船东协会 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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