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使费改革座谈会”在京召开

2015-04-20 14:16:17

    继2015年元月28日中国船东协会召开的“港口使费改革座谈会”后,2015年4月16日下午,中国船东协会在北京再次召开“进一步推进港口使费改革座谈会”,主要内容就港口使费改革的初步方案进行讨论。交通运输部水运局、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广东省船东协会、福建省船东协会、青岛船东协会、湛江船东协会,以及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中国租船有限公司、香港明华船务有限公司、福建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河北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海丰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兴龙舟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等20余家企业派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国船东协会张守国常务副会长主持,宁德伟秘书长及秘书处工作人员也参加了会议。
首先,港口管理处林军保处长重点说明了港口使费改革的初步设想,尤其涉及船东利益相关的几个方面内容:
    一、外贸进出口货物的港口设施保安费。
    二、港口使费调整包括引航费、拖轮费、停泊费、系解缆费和开关舱费,以下分别进行说明:
    (一) 引航费
    1. 引航和移泊的起码计费吨调整;
    2. 引航距离超过10海里的港口,超程部分的费率调整;
    3. 调整因船方原因不能按原定时间起引或应船方要求引航员在船上停留时而收取的引航员滞留费;
    4. 调整沿海港口进港船舶因船方原因取消引航计划,引航员已上船的计收的引航费;
    5. 调整节假日、夜班附加费;
    6. 引航费计划按船舶吨位大小分为三档,4万净吨以下(含4万净吨),4万净吨以上至8万净吨(含8万净吨),8万净吨以上,按“递大递减”的原则调整费率;
    7. 调整移泊费节假日附加费。
    (二)拖轮费
    1. 调整拖轮节假日附加费;
    2. 实行政府制定的指导价为最高价,拖轮公司可以在指导价的基础上下调;
    3. 鼓励船东与拖轮公司签订拖轮包干费。
    (三)停泊费系解缆费和开关舱费
    调整系解缆费和开关舱费。
    参会代表们在座谈会上针对以上几点问题展开讨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此次港口使费初步方案的调整力度和幅度还是太小,与船东的期望有一定的差距;
    2、政策的执行需要合理合法的进行,希望可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成立港口收费监督委员会,与中国港口协会进行定期互动、建立交流机制,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加强港口收费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力度,从根本上对港口乱收费现象进行遏制。
    张守国副会长进行了总结发言,感谢水运局领导和参会代表对协会工作的支持,表示全国港口是一盘棋,“牵一发而动全身”,使费改革就是各个利益集团的碰撞和博弈,也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就需要沟通、理解、包容。我们重点:一是积极配合港口使费的改革调整,鼓励并呼吁广大船东协助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供政府主管部门参考;二是在“收费规则”出台后,加强对港口收费的规范,打击乱收费现象,号召船东企业收集港口违规资料,通过船东协会统一整理上报政府主管部门,配合监管部门曝光反面典型,维护航运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三是应广大船东要求,希望借助行业组织力量初步设想成立一个港口收费监督委员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建立船东同港口之间的沟通渠道,并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加强港口收费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力度,从根本上对港口乱收费现象进行遏制。

                                                                                二○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来源:中国船东网\熊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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