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集团与中船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2-11-14 10:25:19

  2012年11月12日,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在北京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字仪式,作为协议启动项目,双方签署了4艘VLCC(超大型油轮)船舶建造合同。国务院国资委黄淑和副主任出席签约仪式并发表重要讲话。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中远集团与中船集团将在造船技术、物流和运输等领域进一步开展合作。此次签署建造的4艘VLCC,是采用节能环保设计的新船型,船舶油耗较传统船型有大幅的下降。协议的签署,对我国建设海洋强国,推动中央企业产业升级,实现低碳发展将产生积极深远影响。

  国资委黄淑和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提出,要“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在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期间,中远集团与中船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和船舶建造合同,这是中央企业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是中央企业按照国资委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合作、实现产业链融合发展的具体举措。希望中央企业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内抓管理,外拓市场,并进一步加强央企之间在产业链上的互利合作,努力打造国际一流的企业集团。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有关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中远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魏家福和中船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胡问鸣分别在仪式上致辞。中远集团和中船集团相关领导出席见证。
 
    (来源: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版权所有:中国船东协会  技术支持: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ICP备案号:京ICP备06056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