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的决定》的函

2025-06-06 09:02: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31号)进行修改,且《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25年5月8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现将文件转发给各航运企业,供各单位参考。

专此函达。

 

附件: 《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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