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施行!川渝联合印发嘉陵江通航新规

2025-02-12 08:54:18

日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联合印发经修订的《嘉陵江梯级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规程》(简称《联合调度规程》),标志着在交通运输部指导下,川渝交通运输部门首次在全国先行先试建立的跨省级行政区域船舶过闸联合调度机制——嘉陵江全线梯级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为服务成渝双圈重大战略实施,持续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共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贡献水运力量。

本次《联合调度规程》重点优化调整了三个方面。在工作职责上,聚焦保障安全和提升效率,修订两地省市、沿线交通运输部门在通航保障、监督检查方面的部分职责;修订联合调度中心在调度平台运行、调度计划编制、调度指令下达以及通航建筑物运行单位在通航保障、航运企业在通航安全方面的职责。在运行规则上,结合水利、能源部门要求和运行实际,重新规范沿线16级通航建筑物尺度、通航水位、最小下泄流量、净空限制高度等关键运行指标;按照最优先、次优先、一般、最低四级调整各类船舶过闸的优先顺序;将全线梯级通航建筑物年度检修维护集中安排在每年3月1日统一开始并昼夜实施。在监督检查上,要求沿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检查计划开展通航建筑物运行检查、过闸船舶检查,通过亭子口升船机船舶实施过闸必检;要求联合调度中心动态更新全江船舶过闸诚信行为记录,对失信船舶实施取消过闸资格,降低申报优先级的措施;要求联合调度中心建立信息报送、数据统计、工作报告三项制度。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版权所有:中国船东协会  技术支持: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ICP备案号:京ICP备06056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