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渝首次协同立法防治长江船舶污染 落实岸电扶持政策
2024-12-03 09:29:50
近日,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这是湖北省和重庆市两个省级行政区域的首个地方协同立法,围绕长江水域环境治理和长江航运绿色发展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趋势变化,建立符合长江中游实际和湖北特点的船舶污染防治模式,共筑长江大保护的坚固防线。
条例草案对加强岸电建设和使用作了规定,落实岸电扶持政策,规范岸电配套和供应,鼓励船舶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载蓄电装置等,减少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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