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发挥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融入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

2024-09-23 10:09:21

9月14日,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旨在发挥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东部产业创新中心和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东部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等功能,融入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南京篇章。

《规划》指出,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服务构建承东启西的双向开放枢纽,深化与上海、杭州、合肥等城市的协同联动发展,加强南京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省际协同,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规划》指出,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动长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严格长江及其洲岛岸线的开发利用,加强秦淮河、紫金山、老山、石臼湖等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保护好城镇组团间生态隔离和生态廊道,筑牢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现代都市农业空间需求,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创造优良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优先保障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空间需求,提升产业科技创新的全球影响力,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土地政策保障。建设国际航空枢纽、国家铁路枢纽和国家物流枢纽,优化港口集疏运体系结构,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做好重大基础设施的空间预留,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全媒记者 石孟园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版权所有:中国船东协会  技术支持: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ICP备案号:京ICP备06056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