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印发指导意见推进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 完善旅游公共交通服务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其中,围绕完善旅游公共交通服务,《指导意见》明确,加强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优化旅游交通运输服务。
具体措施包括:支持旅游航道建设;结合周边旅游资源,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因地制宜在交通基础设施中设置相应旅游引导标识标牌,切实提升标识标牌的规范性、辨识度和文化内涵,支持各地探索智能化旅游标识建设;推动实施旅游集散中心改造提升工程;依托机场、高铁站、大型客运码头、汽车客运站等交通枢纽,新建、改造一批旅游集散中心,完善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换乘、旅游客运专线、接驳接送、联程联运、客运专班、汽车租赁、票务代理、信息咨询、文化展示等功能;拓展跨区域旅游集散服务;促进旅游集散中心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发展;积极推动旅游交通联程联运;支持国内水路旅游客运精品航线的建设和发展;加强交通管理和智慧交通技术运用,缓解旅游高峰期拥堵问题等。
此外,《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推动旅游服务中心和旅游集散中心一体化建设,重点推动旅游信息服务进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推动文化和旅游与交通运输、气象等跨部门、跨行业的公共信息数据共享,强化旅游交通路况、景区客流预警、气象预报预警、灾害预警、旅游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状况和服务质量等重要旅游公共信息的发布,提前预报,及时预警,科学引导群众错峰出游。
根据《指导意见》总体要求,利用3到5年时间,基本建成结构完备、标准健全、运行顺畅、优质高效,与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旅游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明显扩大,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对薄弱领域、高峰时段和特殊人群的服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旅游公共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全媒记者 魏鋆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