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专案已立案575件
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记者刘硕)记者30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专案组统筹推动下,截至2023年12月,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已实地调查走访5543座港口码头、683艘趸船,摸排线索632件,立案办理575件。通过办案,推动新建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479个,改造1495艘船舶防污染设施,多部门协同、全流域联动治理体系已初步形成。
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专案督办现场。(最高检供图)
长江流域港口众多,因船舶流动、监管分散、责任不清,船舶污染治理难。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介绍,2022年5月,最高检对长江船舶污染问题以公益诉讼立案,采取最高检负责主案、沿江11省(市)检察机关同步办理关联案件的“1+N”办案模式,分层监督、整体推进。
为加快推进长江流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案办理,最高检专案组曾于2023年1月29日至2月5日赴长江沿线6省(市)开展现场办案和重点案件线索实地督办工作,围绕船舶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专用码头规划建设运行等问题,通过查看现场、座谈走访等方式现场办案,以点带面推进解决船舶污染治理深层次问题。
最高检副检察长、专案组组长张雪樵表示,下一步最高检将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通航干支流所有码头基本建成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的基础上,推动健全接收转运处置闭环监管流程,优化收费项目和价格,规范船舶建造修理拆解,促进实现源头控制、综合防治和系统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