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布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22号,简称《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修订背景
近年来,我国快递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有效服务居民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截至2023年12月,我国快递年业务量已突破1200亿件。原《办法》作为实施快递业监督管理的重要制度之一,于2008年7月公布施行,2012年进行了修改,其对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快递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快递市场规模逐步壮大,需要加强市场经营秩序规范;促进快递业绿色发展,需要健全相关制度体系;加强快递业安全管理特别是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需要强化有关制度约束。以上现实问题,对进一步完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制度设计提出了迫切要求。
制度架构
新修订的《办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有关上位法规定框架下,以促进快递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近年来快递业在服务质量、运行安全、市场秩序、生态环保、等方面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健全相关制度安排,以更好适应快递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需要。
《办法》共计九章五十七条,架构内容主要为:一是在总则部分,阐明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明确了适用范围、对象以及有关原则性要求;二是在发展保障章节,根据上位法精神,对促进快递业发展相关要求作出规定;三是在绿色低碳发展章节,对快递企业践行绿色发展要求,落实环境保护义务作出规定;四是在市场秩序章节,进一步明确快递市场准入管理要求,强化了市场主体合规经营义务;五是在快递服务章节,就规范服务作业,提升服务质量等对快递企业作出规定;六是在安全发展章节,强化快递安全管理要求,重点就加强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作出规定;七是在监督管理章节,规定了有关执法检查措施;八是在法律责任章节,规定了违法行为的罚则;九是附则部分,明确了《办法》施行日期。
修订内容
对比原《办法》,修订后《办法》重点在七个方面作出调整:
(一)完善发展保障制度安排。根据上位法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在快递业发展规划制定、快件进出境设施建设、城乡快递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有关制度安排。
(二)强调绿色发展原则。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坚持绿色低碳发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有效节约资源,避免过度包装。
(三)夯实总部企业统一管理责任。遵循上位法规定要求,细化总部快递企业对所属快递服务网络的统一管理责任内容,重点规定了总部快递企业实施安全保障统一管理的有关责任义务。
(四)加强快递服务行为规制。提出诚信经营原则,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门户网站、营业场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明显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事项,明确了服务地域事项公示或者公布要求,细化了企业服务质量管理和作业规范要求。
(五)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规定。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生产作业场地安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维护服务网络稳定工作机制等,作出制度安排。
(六)强化市场秩序管理要求。就加强快递市场秩序规范治理,对超越许可范围经营、违法委托经营、虚构快递服务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等问题,进行制度规范。
(七)严格快递运单及码号管理规定。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含电子运单)制作、使用、保管、销毁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保护快递运单信息安全,并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码号使用、销毁等管理制度,实行码号使用信息、用户信息、快递物品信息关联管理,强化快件查询管理,维护用户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