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出台贯彻落实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实施方案 到2025年苏州三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达240公里
近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苏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方案》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的意见》,聚焦8个方面提出25项重点任务措施,明确39项港口、航道、创新转型重点项目,总投资约142亿元。
《方案》提出,到2025年,苏州三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达240公里,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北翼功能更加完善,苏州港集装箱吞吐量力争达到1000万标箱,水运智慧绿色安全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到2035年,基本建成江河海联动的二级航道网,水运总体发展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为实现上述目标,《方案》提出,构建一流水运基础设施体系,到2025年,完成苏南运河苏州段全线航道疏浚、何山桥段航道整治工程,提升苏南运河苏州段通航能力;沿江港口综合通过能力达3.9亿吨,内河港口综合通过能力达2.4亿吨。
构建现代航运物流体系方面,到2025年,苏州港国际运输辐射能力显著提升,内贸干线覆盖全国沿江沿海主要集装箱港口,长江支线班轮化覆盖长江主要集装箱港口,内河集装箱吞吐量力争达26万标箱,培育1—2个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航运物流市场主体。
打造智慧和绿色水运示范高地方面,到2025年,推进全市拥有万吨级以上集装箱泊位的港口重点生产作业环节100%实现自动化、智能化,苏州港危险货物码头安全生产基本实现数字化管理;太仓港基本实现物流服务一体化。创建1个近零碳船闸;船舶污染物接收率达100%;非油气化工码头岸电覆盖率达100%;全市港口生产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占比75%以上。
此外,《方案》还对促进交旅融合发展、促进港产城融合发展、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等方面作出部署。
全媒记者 魏鋆依 通讯员 陈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