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海事政务“跨域办”事项清单发布
2024-01-05 09:10:59
近日,上海海事局、浙江海事局、长江海事局、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联合发布《长三角海事政务服务“跨域办”事项清单》,共涵盖通航、船舶、船员、危防、安全等五大领域18大项35小项海事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创新海事服务 支持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要求,促进长三角海事政务服务释放协同效能和发展合力。
首批海事政务服务“跨域办”事项清单,将以政策红利激发航运经济高质量发展活力,预计将惠及20余万船员、1100余家航运公司及1.7万余艘船舶,交通差旅成本从省际出行降低为省(市)内交通,在途时间压缩2至3天,避免船企船员两地跑、往返跑。
长三角海事管理机构将秉持对一体化发展的深刻理解和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自觉,以昂扬之姿勇立潮头,以海事政务服务“全周期、全要素、全景式、全标准、全通畅”为目标,统筹推进海事政务服务跨域办、集成办、导航办、无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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