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海盛发布公告澄清公司控股股东已非中海集团
2015-08-10 09:39:04
8月9日,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澄清公告称,近日,公司关注到有相关媒体发表了题为《中远中海成立集团整合改革领导小组剑指“中国神运”》的报道,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对报道中涉及的事项澄清如下:
一、传闻情况上述报道称:“中远和中海两大航运央企拟于近日联合组建集团层面的改革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五人组成,将于近期商讨两集团整合改革事宜并将在三个月内制定出初步的改革方案。”
二、澄清声明
2015 年 7 月 2 日,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82,00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11%)转让给上海览海上寿医疗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览海上寿”)。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览海上寿,持有本公司 82,00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4.11%;中国海运持有本公司 77,802,5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3.38%。览海上寿的一致行动人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人寿”)已分别于 2015 年 7 月 3 日、2015 年 7 月 7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股份 5,869,026 股、2,774,400 股,合计增持了公司股份 8,643,4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览海上寿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人寿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90,643,42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5.6%。公司已分别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2015 年 7 月 13 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本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291,970,802 股股票,并全部由上海览海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览海投资”)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完成后,览海投资将持有本公司 33.43%的股份,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密春雷先生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
览海上寿、览海投资均系览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览海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览海集团主营业务涉及金融投资、房地产开发、能源开发、医疗产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览海上寿、览海投资、览海集团未来将协助本公司实现业务转型,向盈利能力较强的新兴行业发展,为上市公司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帮助上市公司实现战略转型。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公司未收到第二大股东中国海运关于上述报道的通知,本公司不存在上述媒体报道提及的相关整合事宜。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传闻情况上述报道称:“中远和中海两大航运央企拟于近日联合组建集团层面的改革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五人组成,将于近期商讨两集团整合改革事宜并将在三个月内制定出初步的改革方案。”
二、澄清声明
2015 年 7 月 2 日,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82,00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11%)转让给上海览海上寿医疗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览海上寿”)。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览海上寿,持有本公司 82,000,0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4.11%;中国海运持有本公司 77,802,5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3.38%。览海上寿的一致行动人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人寿”)已分别于 2015 年 7 月 3 日、2015 年 7 月 7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股份 5,869,026 股、2,774,400 股,合计增持了公司股份 8,643,4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览海上寿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人寿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90,643,42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5.6%。公司已分别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2015 年 7 月 13 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本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291,970,802 股股票,并全部由上海览海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览海投资”)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完成后,览海投资将持有本公司 33.43%的股份,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密春雷先生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
览海上寿、览海投资均系览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览海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览海集团主营业务涉及金融投资、房地产开发、能源开发、医疗产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览海上寿、览海投资、览海集团未来将协助本公司实现业务转型,向盈利能力较强的新兴行业发展,为上市公司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帮助上市公司实现战略转型。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公司未收到第二大股东中国海运关于上述报道的通知,本公司不存在上述媒体报道提及的相关整合事宜。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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