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正式实施 统筹水路与铁路公路全面协调发展

2022-03-11 09:37:00
作者:特约记者 谭钰珍 来源:中国交通报 发布时间:2022-03-02

  据近日召开的江西省贯彻实施《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新闻发布会消息,江西首部水路交通综合性地方法规《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简称《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分为8章64条,对全省航道和港口的规划、建设、养护、保护,港口与水路运输经营,水上交通安全及监管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将水路交通发展纳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统筹水路与铁路、公路全面协调发展;将航道和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定位为公益性基础设施,从资金投入上对水路交通发展予以保障。

  《条例》聚焦水路交通转型升级发展,提出推动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水路运输有序转移,提高全省水路货运量占比;推进港口布局、运营、管理、服务一体化发展,鼓励省内港口与发达地区港口合作等。

  在水上交通安全及监管方面,《条例》明确县级政府组织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依法治理“三无”船舶、无人使用或管理的“僵尸船”以及乡镇自用船舶的违法违章行为。《条例》还填补了江西省关于水路运输小型客船经营管理的空白,规定了申请经营省内载客12人以下客运船舶运输的条件。

  “江西作为水资源大省,在发展水运上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特别是赣江、信江千吨级航道今年全面开通后,江西高等级航道里程将接近1000公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王爱和表示,江西交通将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新起点,全力以赴推动全省水路运输提速发展,加快形成内河水运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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