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新片区条例》施行 推进“中国洋山港”国际船舶登记

2022-03-07 09:18:53

3月1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作为新片区首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条例》对航运业发展给予了关注。

《条例》提出,符合条件的国际航行船舶可以开展以洋山港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推进“中国洋山港”国际船舶登记,试点实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船舶登记管理制度。根据国家部署,经授权的船舶检验机构可以对登记为“中国洋山港”籍的国际航行船舶开展法定检验、入级检验。注册在临港新片区的航运公司或者海员外派机构,可以异地缴纳其船员社保。临港新片区内企业经批准,可以试点开展国际航行船舶液化天然气等新型燃料加注业务。

《条例》明确,登记为“中国洋山港”籍的境内制造船舶,从事国际运输或者港澳台运输业务的,按照国家规定视同出口,给予增值税退税。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对其自洋山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按照国家规定在启运港口岸出发时即可申请出口退税。

全媒记者 陈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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