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事局出台17项硬举措提升航运公司安全监督质量

2022-03-03 09:03:46

3月1日,福建海事局部署开展航运公司安全监督质量提升年活动,并出台17项公司安全监督硬举措,从而提升海事部门对航运公司日常监督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努力降低辖区航运公司所管船舶事故险情数量,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在公司安全监督硬举措中,该局严把重点公司(包括重点跟踪公司、涉客涉砂涉危航运公司、无自有船舶的代管公司、2021年所管船舶中出现“脱管船”的航运公司、2021年被福建海事局评定为III类风险公司以及被启动“三个倒查”的公司)新进船舶体系准入关。在获悉重点公司开展有效性评价、船岸联合演习、岸基管理人员培训、公司登轮检查以及新聘船长、大副、轮机长的岗前培训等重大体系运行活动信息时,通过现场或远程方式进行核查并留存记录,开展航运公司日常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时进行再次核实。

同时,对公司存在所管理船舶发生事故或险情,安全检查中连续被滞留、被多次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公司被举报安全管理存在重大问题、可能存在严重安全管理隐患或者涉嫌违法等情形的,均实施专门监督检查。针对易发生险情事故的涉砂、涉易流态货物、涉卷钢及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客、涉危等类型公司,在开展监督检查时,针对所管船舶及货物特殊类型安全管理要点,实施针对性检查。对主营自有船舶、管理情况良好的公司加大培育、指导力度,对主营代管船舶的管理公司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对主营港内船舶或涉客船舶的第四批体系公司加大帮扶力度。

全媒记者 王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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