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东协会与中国海员建设工会签署2022年版《中国船员集体协议(A 类)》
中国船东协会与中国海员建设工会
签署2022年版《中国船员集体协议(A 类)》
2021年11月22日,中国船东协会与中国海员建设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提高船员劳动待遇标准》和下一年度中国船员最低基薪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增长7%,达成一致意见,在北京正式签署2022年版《中国船员集体协议(A 类)》。《协议》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国船东协会常务副会长张守国、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李庆忠代表双方,签署了《协议》相关文件。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劳动待遇标准》将作为《中国船员集体协议(A 类)》附件,对船员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船工作涉及到的各方面特殊情况进行了详细约定,包括船舶防疫用品配备,船员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境外滞留期间的工资、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船员公休期起算,防疫补贴和疫情期间伙食补贴等内容,为确保船员的工资收入、休息休假等权益和在船生活质量提供了执行标准。
船员最低基薪标准7%的增加,大幅度提高了船员的隐形福利。船员在船工作的加班报酬、奖金、津贴、带薪休假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相关的福利待遇,一般均以基薪为基数计算,船员待遇进一步提升。
中国船东协会与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双方同意成立《协议》工作委员会,按国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际公约要求开展工作,旨在搭建提升船员社会地位、推动《中国船员集体协议(A类)》切实履行、保障船员合法权益平台,深化推进船员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促进航运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中国船东协会自2009年起建立了集体协商工作机制。多年来,在该机制下先后出台了中国船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伙食费标准、船员伤病亡处理行业标准等海上劳动标准,得到了全行业的高度认可和广泛应用,在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维护船员合法权益、推动航运业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