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局圆满完成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103届会议参会任务
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安全委员会(MSC)第103届会议于5月5日至5月14日以线上会议的形式召开。中国代表团在部海事局统一部署下,由上海海事局、浙江海事局、广东海事局派员参加。此届会议共设置21项议题,并讨论了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在MSC 102届会议未讨论的遗留议题, 共计168份会议文件。其中中国提交文件16份,内容涉及海上自主水面船舶(MASS)应用的立法范围界定、船用燃油安全、加强国内渡运安全的措施等领域。
中国代表团全程参与MASS立法范围界定工作,并牵头开展SOLAS第V章的审议工作,审议结果获得会议认可并纳入成果报告。同时,对于如何确立未来工作重点,中国代表团提出应当从性质上对RSE工作中所识别共性问题进行区分,包括是否需要单独立法、船长和船员等人员的界定、MASS的定义及相关术语、远程控制中心和远程操作员的界定等政策性事项将从根本上影响未来立法工作,应当优先予以审议,该建议获得会议认可并写入成果报告。
MSC 103届会议建立了“制定措施以加强船舶使用燃油安全”的工作组,讨论了成员国交至MSC 102和MSC 103两届会议的7份文件,其中包含了我国在这两届会议上提交的4份提案。会议采纳了中国提出的关于确认案例的定义中增加“闪点”以及继续收集除闪点以外的不合格情况的建议。
关于制定《国内渡运安全示范规则》的提案引发多方讨论。会上,中国、泰国、伊朗、挪威、葡萄牙等20多个IMO成员国,联合国亚太经社会、国际渡运组织等政府和非政府间组织积极参与讨论,一致认为中国在MSC 101届会议上推动增设“国内渡运安全”议题重要且必要。与会代表感谢秘书长的支持,感谢秘书处起草的《国内渡运安全示范规则》,要求加强区域和国际技术合作,开展渡运安全能力建设。
受疫情影响,此届海安会仍以线上形式召开,会议审议时间短,文件数量多。上海海事局作为海上安全专业研究委员会挂靠单位,在部海事局的指导下,密切联系各专委会、分委会,形成参会预案,确保各项参会任务圆满完成。下一步,专委会秘书处将继续跟踪参与会间通信工作组的讨论;研究会议审议批准的强制性文书的修正案并提出国内转化履约建议;加强与各联络单位的沟通协调,搭建政产学研用平台,进一步提升制度性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