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海运状告三星重工LNG船货舱安全问题败诉

2021-02-22 14:37:01

韩国SK海运公司就LNG船货舱安全问题要求三星重工及相关设计公司赔偿约220亿韩元(约合2000万美元)损失的法律“攻防战”时隔3年告一段落。

据韩国相关业界及法律界人士1月31日透露,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第46民事部对SK海运提出了向为该公司建造LNG船的三星重工以及根据《韩国天然气公社法》而成立的负责船舶设计的A公司返还保证金等诉讼请求,事实上判决原告SK海运败诉。

法院认为,即使为了运输LNG而与造船企业签订船舶建造合同的海运公司在设计、建造过程中认为存在疑点,但只要双方没有明确的协议证明,造船企业就没有义务对可能发生的运输事故进行赔偿。

2014年,SK海运为了运输从美国进口的LNG,与三星重工参与了LNG专用船事业的投标程序。当年10月,两家公司分别被选定为2艘LNG运输船的运输和建造企业,一个月后,SK海运与三星重工签订了LNG船的建造合同。

两家公司的矛盾发生在2017年船舶建造时期。SK海运指出:“LNG船货舱舱口角隅的薄膜厚度从原来图纸设计的1.28毫米变更为1.07毫米。” 他们认为,如果薄膜的厚度变薄,货舱的安全性就会出现问题。

此后,双方就薄膜厚度和货舱安全性相关问题展开了“攻防战”。三星重工因薄膜型货舱交货延迟,船舶的交付日期也被推迟,因此提出延期交付的要求,并对SK海运进行了安抚。在此过程中,SK海运向三星重工方面提出了签订追加保证协议的要求;负责船舶设计的A公司则向SK海运表达了“将研究讨论6~10年内因薄膜厚度变更发生问题将承担责任的协议书”的意向。但在后来,三星重工与A公司经过协商后,对SK海运提出的签订追加保证协议的要求一致予以拒绝。

出于对发生LNG船事故的担忧,SK海运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两家公司赔偿约220亿韩元损失。

法院认为,事实上双方并没有就变更薄膜厚度达成损害赔偿协议,因此判决原告SK海运败诉。法院表示:“与原告的主张不同,三星重工和A公司经过内部协商和决策,最终决定不与SK海运达成追加保证协议,双方的立场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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