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建设海上安全示范区十大举措

2021-02-18 13:02:08

2月9日上午,深圳海事局在深圳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2021年全力建设海上安全示范区十大举措。

深圳海事局副局长、深圳市水上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曲义江表示,2020年深圳海事局以“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为统领,坚持走在前列、当好标兵,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中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党组关于发挥海事作用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落地见效,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了深圳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曲义江以深圳港向“世界最安全港口”持续迈进、深圳海上搜救应急能力不断增强、严把疫情水上入境“第一道关口”、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取得实效等十组数据回顾了2020年深圳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情况。

曲义江介绍,深圳海事局聚焦打造交通强国海事建设示范区,总结经验做法、密切联系深圳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决定出台2021年全力建设海上安全示范区十大举措。这是深圳海事局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的直接体现;也是该局主动作为、积极创新,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聚力、为开创海事现代化发展新格局探路、为建设深圳先行示范区服务的具体行动。十大举措的落地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水上交通安全治理格局,推进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持续助力深圳“双区”建设,切实增强深圳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了解,十大举措涵盖了建设海上安全示范区方方面面的工作,包括了强化口岸船舶疫情防控、服务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深圳高端航运业发展、优化涉海安全法规体系、构建涉海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健全海事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深化海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强化船舶污染防治、助力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积极参与全球海事治理等十个方面“一揽子”举措。

在新闻发布会上,深圳海事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还就深圳市水上交通安全委员会、疫情防控、维护春运水上交通安全等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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