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联合交通共推长江靠港船舶岸电使用示范区建设

2020-11-06 09:08:21

 来源:中国水运网 作者:通讯员 扬海轩 刘云

字号

近日,扬州海事局、扬州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长江扬州段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实施方案的通知》,共同推进靠港船舶安全规范使用岸电,提高岸电使用率,推进绿色交通发展,以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系列讲话精神,全力打造船舶污染防治“江苏模式”。

按照《方案》要求,扬州海事和地方交通部门将加快推进沿江各港口企业、靠港船舶供受电设施的新建和改造,重点开展扬州港区和江都港区低压岸电推广应用示范区建设,到2020年底前示范区岸电设施覆盖率达100%,靠港作业船舶岸电使用率达90%以上,2021年6月底前,码头岸电设施配置率100%,靠泊长江扬州段码头的内河船舶(液货船除外)具备岸电接电能力,2021年7月1日起内河船靠港期间不得启动辅机发电。

据了解,扬州海事局将持续加强与扬州市交通运输局的沟通交流,定期对岸电使用情况开展联合督导与检查,坚定不移深化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区建设,推进船舶节能减排,提高靠港船舶岸电使用率,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版权所有:中国船东协会  技术支持: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ICP备案号:京ICP备06056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