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从长江航道局航道运行处获悉,新修订的《长江航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于近日正式印发施行,包括1个综合预案,9个专项预案,新增了《长江航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适应生态环境保护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长江航道应急预案在长江航道生产安全、新冠疫情等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新形势新情况新风险对航道应急管理工作带来的挑战越来越严峻,现行预案存在的部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也日益显现,不能适应应急处突和长江航道扁平化管理、数字航道应用工作的需要。
为此,长江航道局于今年5月启动了预案修订工作,仍维持“1+9”的架构。此次修订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扣应急实践、预案演练和预案评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不足,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力争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预案体系,工作组共召开了6次会议,先后完成了预案评估,确定了修订大纲,起草了初稿、征求意见稿、专题会议稿,向机关各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征求意见合计138条,采纳56条。
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江航道局一直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此次修订特别新增了《长江航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
新修订《长江航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前瞻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使设计的指挥更加科学、预防更加精准、流程更加顺畅、响应更加迅速、处置更加有效。特别是在应急保障措施方面,强化了数字航道、大数据、物联网、5G等新技术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新设备在航道应急管理中的应用,并逐步建立应急装备物资数据库、应急咨询专家库,不断提升应急管理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
据悉,修订的预案印发后,长江航道局将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预案演练,该局所属各单位也将制定修订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多科目实战演练,不断提升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