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两大港口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深层次解读

2020-03-26 20:30:03

  3月25日晚间,上港集团(600018)与宁波港(601018)共同发布公告表示,二者于2020年年3 月 24 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其中,在合作方式上有以下几项:

  一是上港集团认购宁波舟山港港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二是宁波舟山港将与上港集团协商参与小洋山港区综合开发;三是双方将以上海港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为平台在港航、交通、能源等领域及相关项目开展投资合作;四是双方将在子公司层面,寻求双方子公司的投资及业务合作;五是最后,双方同意建立管理层不定期会晤和沟通机制,讨论现有合作情况、未来合作需求等战略合作事宜。

  虽然上述战略协议仅是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具有不确定性,协议涉及项目存在不确定性,但是我们依旧可以尝试细化世界两大港口之间的合作动向。

  第一项中,上港集团将以总额不高于人民币 37 亿元认购宁波舟山港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需要注意的是,37亿元未超过上港集团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 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港口圈认为,这并不是一笔简单的财务投资。虽然宁波舟山港近年来经营业绩保持了平稳的增长态势,上港集团此次出手能够进一步增加公司对港口主业的投资收益,带来较为稳定的投资回报。最为重要的是,此次定增为以后优化整合长三角区域资源,实现港口集团协同发展奠定良好的基调。如果说此前的合作,更多是框架性的合作,此次上港集团拿出资金,宁波舟山港拿出股份,真金白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其次,双方将共同开发小洋山港区。对于这一点,有迹可循。洋山港较为为特殊的一点是,其行政权属归浙江,经营管理权归于上海,是两省市合作的产物。洋山港开港运营至今,其集装箱吞吐量已占据上海港半壁江山,稳固了上港作为全球第一大集装箱港口的地位。

  2018年10月,浙江海港集团以现金50亿元对上港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盛东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前者将持有盛东公司20%股权。根据此前信息,小洋山区域的开发合作,将以盛东公司为主体。因此,路已铺好,两港共同开发小洋山港将徐徐图进。

  对于“双方将以上海港航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为平台在港航、交通、能源等领域及相关项目开展投资合作”这一项内容,据公开信息,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上港集团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各占50%的股份,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据港口圈了解,如果出现股权平分的情况,一是进行协议约定,由谁担任一把手;二是进行轮流坐庄。目前,上海港航股权投资公司参股五家企业,如下图所示:

  第四、五项合作方式来讲,两大港口,一个是世界第一大集装箱港口,另一个则是世界第一大货物吞吐量港口,同属于长三角港口群,双方此前既有合作,也有竞争。后续建立起不定期的会晤和沟通机制也就意味着区域中的两个龙头企业将在国家战略的糅合下,坐在一个“牌桌”,共同打好长三角港口协同这把牌,从竞争层面走向更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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