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海事局“八项举措”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2020-03-23 09:43:49

  为切实支持和保障辖区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有序,葫芦岛海事局按照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辽宁海事局和地方党委、政府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复工建设的有关部署要求,推出“八项举措”,在抓牢抓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从强服务、助民生、促生产、保安全等多角度出发,全力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开展隐患排查,落实“责任单”。加强对辖区航运企业的监督指导,督促企业及时吸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认真分析防疫期间复工复产的各种风险因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两手抓、两手硬。

  加强督导检查,科学“严防疫”。向企业和船舶发布防疫指南,督促辖区企业、来葫船舶和船员认真做好内部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到科学防范,加强培训与演练,做好船员心理疏导,对于疑似情况,早检测、早预防、早控制,维护正常船舶经营秩序。

  优化交通组织,保障“航路畅”。强化预警预防,科学组织船舶交通,优化船舶进出港安排,加强对港区、航道和锚地船舶动态监管,降低极端天气海况造成的不利影响。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及时掌握应急力量和物资情况,及时有效处置突发险情。高效政务办理,推行“网上办”。简化政务审批和办理手续,积极利用海事远程网上业务办理功能,发挥信息化技术作用,提供海事业务线上咨询服务,采取网上办、邮寄办等不见面审批模式,有序保障航运企业复工复产。

  畅通绿色通道,确保“零待时”。加强各方沟通协调,掌握进出港船舶有关情况,畅通重点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加强安全信息服务、交通组织和应急保障支持,简化船舶申报等手续办理流程,依法依规、快速高效办理进出港手续,坚决保障重点物资船舶优先靠泊、优先通行和业务办理“零待时”。

  服务涉水工程,体现“高效率”。针对水上水下活动,特别是重点水工项目复工复产需求,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提前介入、全程指导,在不降低标准和条件的前提下,通过采取网上办理等措施,缩短时间,提高效率。

  保障陆岛运输,服务“民生线”。分析研判岛内居民客流特点,提早掌握客运船舶动态和航线水域通航环境变化和气象动态,及早发布预警信息。丰富监管方法手段,采取电子巡航和现场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提升现场监管效率。督促航运企业科学制定船舶航行计划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与地方港航、医疗等部门建立紧急联络机制,全面做好岛内居民复工返程保障工作。

  加大执法力度,把好“安全关”。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合和参与各类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船舶参与海上非法开采和运输砂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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