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进一步延长集装箱普通货物免费堆存期

2020-03-02 10:30:01

  2月27日,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精神与客户共克时艰的通知》,明确进一步延长集装箱普通货物免费堆存期。对于2月27日至3月31日期间集港的普通标准重箱,广州港南沙港区在已有的免堆期基础上额外给予10天免堆期。

  此外,集装箱空箱可免费堆存。自2月27日起至4月30日止,广州港南沙港区免除集装箱空箱堆存产生的库场使用费(空箱包干除外);对于冷藏集装箱制冷及堆存则按7折计收。南沙港区冷藏箱位比较充裕,广大客户可从南沙港区进出,对于2月27日至3月31日期间集港的冷藏箱,广州港南沙港区对制冷、堆存产生的费用按协议价7折计收,具体操作按码头公司公告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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