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发布服务保障临港新片区建设实施意见

2019-12-31 10:15:40

12月30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上海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从提高思想认识、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司法政策的开放性包容度、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5个方面,共提出21项举措,涉及36项具体工作任务。

记者注意到,《实施意见》内有多项重要创新举措:包括积极推动设立上海国际商事审判专门组织;探索国际商事审判案例指导制度;建立专家咨询与陪审机制,组建上海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探索选任具有商贸领域专业知识的港澳台同胞担任人民陪审员,参加相关案件审理调解,完善域外法查明和适用机制等。还将探索受理没有连接点但当事人约定管辖的国际商事案件,即“离岸案件”;支持境内外仲裁机构在新片区依法开展仲裁业务;探索完善庭前诉答程序;借鉴域外证据开示制度经验,强化当事人庭前及时、广泛、充分披露和交换证据,防止“证据突袭”;探索开展二审简单案件独任制审理改革试点;探索由律师、社会中介机构协助送达等机制。另外,探索外籍当事人使用英语参加诉讼活动;探索制作裁判文书英译本在互联网进行公开发布。

发布会上,上海高院通报自今年9月1日至12月25日,上海法院共受理涉临港新片区案件2487件,审(执)结2104件。从收案数量看,新片区设立以来,区域内涉案数量总体平稳,但其中的知识产权、金融、涉外商事纠纷等类型案件收案数量上升幅度明显,同比分别上升133%、16.67%、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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