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立法推进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涉及规划和基础设施、航运服务体系建设等

2019-12-30 10:57:47

明年3月1日,大连市将实施《大连市推进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规划和基础设施、航运服务体系、航运营商环境、保障与监督等方面对推进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进行立法规范。

《条例》明确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按照国家战略部署和省统一规划,以推进大连国际海运枢纽和航空枢纽建设为重点,立足东北,辐射全国,服务东北亚,联通全球,建成航运要素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完善、现代物流服务高效、口岸服务便捷、航运市场发达、航运营商环境优良、亚太对流枢纽作用突出,智慧型低碳化特色明显,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与国家战略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国际航运中心。

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需要突出规划的引领作用。为保障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用海和用地需求,《条例》要求大连市在编制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规划时要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保障土地、海域、岸线需求,并为临港、临空经济区及航运服务集聚区、物流园区等产业园区建设,合理预留土地和海域。

按照《条例》要求,大连市将鼓励航运企业开辟远洋干线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航线,建设国际中转、环渤海内支线及内贸南北航线服务体系;编制邮轮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大连中国邮轮旅游发展试验区建设。大连还将构建以海铁联运、空铁联运为核心,海地、空地等为补充,覆盖东北、连接亚欧市场的多式联运网络体系。加强陆上物流大通道建设,推动中欧班列发展,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主体,支持冷藏集装箱、商品汽车和散改集等多式联运业务发展。

航运创新是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内生性需求。《条例》提出,要探索和推进大连自由贸易港建设,鼓励大连商品交易所加快航运期货品种研发,支持、鼓励研制、开发、试航无人货物运输船等智能船舶。

口岸服务等航运营商环境建设是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需要重点加强的关键环节。《条例》从航运管理清单制、通关服务、海事服务、边检服务、船检服务、引航服务等方面对大连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协调中省直驻连单位做好航运营商环境建设作出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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