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局实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的首次受理

2019-08-16 09:18:19
8月15日,上海海事局实现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的首次受理,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了更人性化的服务(如图)。 据悉,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后,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的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这时候行政机关不再向其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 上海海事局是交通运输部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的唯一试点单位,试点内容涉及“办理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等54项业务和“身份证”“营业执照”“船舶检验证书”等38种证明事项。这是上海海事局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实践,也是该局“减证便民”、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务实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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