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与浙能财务重签两年金融服务协议

2019-06-03 09:39:45

5月30日,宁波海运公告称,公司近日与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浙能财务”)重新签订了为期两年的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浙能财务将继续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

公告显示,2018年5月25日,宁波海运与浙能财务续签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2年。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19年3月29日,宁波海运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拟与浙能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原协议自动失效。

根据最新签订的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浙能财务将向宁波海运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票据业务、担保业务、结算服务、财务顾问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2019年5月29日—2020年5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浙能财务账户上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1亿元;2020年5月29日—2021年5月28日,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2亿元。2019年5月29日—2020年5月28日,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2020年5月29日—2021年5月28日,授信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浙能财务注册资本为9.71亿元,浙江省能源集团持有其91%股权,浙江省能源集团还持有宁波海运集团51%股权,同时持有宁波海运12.82%股权。因此,浙能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宁波海运表示,在以往的合作中,各方协议执行情况良好,公司与浙能财务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定价政策符合一般商业条款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资金运作和调拨。通过上述合作,公司可充分利用浙能财务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结算成本,提高资金效益,控制贷款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也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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