蹄疾步稳 迈向高质量发展——2018年海事工作回顾

2019-01-22 09:35:08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和水监体制改革20周年。一年来,在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全国海事系统以“三化”建设为统领,着力强化安全监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他们坚持综合治理,海事监管更加高效;他们加强源头管控,安全基础更加牢固;他们发挥专业优势,服务大局更加有力;他们全面深化改革,职能作用更加彰显……2018年,共保障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2532万艘次、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50余万艘次安全航行。组织开展搜救行动1902起,成功救助遇险人员12463名、遇险船舶1295艘次。

坚持综合治理 海事监管更高效

过去的一年,海事狠抓综合治理,监管效率进一步提升。

安全隐患治理扎实有效——开展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治理,查处违法船舶3162艘次、移送公安机关190人。开展中小型船舶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涉及中小型船舶的事故件数同比下降13.4%。

重点项目、重大活动、重要时段保障有力——连续9年确保港珠澳大桥建设期间水上交通“零伤害、零污染、零事故”。积极做好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等重点工程的施工与通航安全保障。圆满完成首届中国进口博览会、上合组织青岛峰会、海南博鳌论坛年会等重大活动的水上安保任务。

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举办2018年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演练。泸州、宜宾长江水上搜救中心正式挂牌运行,长江干线水上搜救责任区实现全覆盖。全力做好“桑吉”轮碰撞燃爆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牵头推进事故索赔有关工作。做好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水上搜救工作。积极参与泰国普吉岛游船翻沉事故调查,维护我国公民权益。

加强源头管控 安全基础更牢固

过去的一年,海事正本清源,狠抓源头管控,安全基础更加牢固。

法制体系持续健全——积极推进《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工作调研。出台《水上交通安全约谈管理规定》等35项规范性文件和行业标准。发布《船用产品检验规则》等16项船舶技术规范。发布海事执法履职标准,全面推行海事权责清单制度。修订海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执法业务流程,规范执法行为。

水域通航环境不断优化——深化渤海水域“碧海行动”,打捞碍航沉船12艘。推进沿海和主要内河水域船舶定线制设置及全国沿海港外锚地总体规划制定工作。开展水上、空中、电子三位一体巡航,全面实施沿海空中巡航救助联动机制。

船员管理再上台阶——完善船上培训程序和要求,试行“实船一站式”培训和实操考试。开展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第三方独立评估,启动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改革。调整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推进内河航运发展。

发挥专业优势 服务大局更有力

过去的一年,海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服务大局更加有力。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力量——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排放控制区的船舶硫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相比2015年分别下降33%和22%。排放控制区范围调整扩大至沿海及长江、西江干线水域。开展长江干线固体废弃物非法倾倒运输环节排查,推进长江水域非航行状态船舶生活污水“零排放”。

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提供支撑——统筹规划渤海中西部通航资源布局,出版《京津冀协同发展航运地图集》,促进津冀沿海航区通航资源共享共用,服务津冀港口协同发展。成立京津冀海事船检联合创新中心,《京津冀5米以下营运船舶检验技术规范》列入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十大合作项目。在雄安新区白洋淀水域建设AIS基站,开展水域扫测,制作《白洋淀景区专题地图集》。

为构建长江经济带立体交通走廊提供保障——出台12.5 米深水航道船舶最大吃水控制标准。5万吨级船舶进出长江南京以下水域达1.6万艘次、15万吨级船舶达2000艘次。利用长江口深水航道边坡自然水深提升通航效率,完成大型邮轮与大型集装箱船舶安全交会221次,累计降低物流成本约8亿元。开展长江水域非法码头、非法采砂联合整治和水上过驳作业专项整治。

为交通强国建设当好先行——起草中国海事发展纲要(2018-2050)。完成直属海事系统“十三五”发展规划评估和建设规划中期调整,编制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谋划新一轮海事发展布局。大力推进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在内河船舶和导助航设施上的应用。北斗交通领域应用相关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为海洋强国建设提供航海保障——完成南海值守力量入驻相关工作,继续推进跨海区水域巡航,开展西沙主要岛礁海事测绘,实施西沙、南沙导助航设施巡检,妥善处置南沙岛礁船舶搁浅事件,维护南海国际航行通道的安全和畅通。为国产首艘航母海试提供航海保障服务。开展“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极地水域序列航行指南编制工作。继续推进澜沧江-湄公河海事安全监管设施建设。

全面深化改革 职能作用更彰显

过去的一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和水监体制改革20周年,海事全面深化改革,职能作用更加彰显。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多点发力——全面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试点“一单多报”无纸化,压缩通关时间80%以上。船舶证书“三合一”并联办理等创新举措入选国务院自贸区可复制推广经验。完成海事电子政务及电子文书制度建设。在全球率先启用船舶法定检验电子证书,全年签发电子证书近3万张。航运公司“符合证明”、船舶“安全管理证书”实现二维码打印及查询。

“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印发《深化海事“放管服”改革任务分工表》,明确10个方面工作内容并稳步推进。清理8项海事证明事项。修订《海事政务服务指南》,进一步压缩办结时限和办理流程。深化服务船员“口袋工程”,惠及150余万船员。清理清退涉企保证金12项,返还涉企保证金3.5亿元。

海事体制机制改革蹄疾步稳——贯彻落实《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完成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等职责和人员转隶工作。完成广东、黑龙江船舶检验管理体制改革。完成航海保障管理关系调整。全面承接交通运输部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稳步推进海事公安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培训疗养机构改革。

此外,2018年,海事还在加强国际合作、深化“三化”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狠抓正风肃纪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亲切关怀,为海事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一系列国家战略和重大政策相继出台,为海事高质量发展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部党组对海事“三化”建设寄予厚望,为海事高质量发展指明了路径。海事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对国家、对人民、对海事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牢牢抓住发展良机,奋力推动海事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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