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员集体协商在京进行,中国船员最低基薪取得增长

2018-12-12 09:41:00


2018年12月10日,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中国船东协会在北京开展集体协商。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主席丁小岗、中国船东协会副秘书长秦焕复分别担任双方主要协商代表。工会方协商团成员有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兼职副主席、高级船长庞海臣,中国海员建设工会海员工作部部长朱嫣红、中国海员建设工会海员工作部主任科员王谧之、中国海员建设工会海员工作部科员李博生、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代表刘建强、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律师马进松;船东方协商团成员有中国船东协会副秘书长黄舒、中国船东协会主任褚俊生、中远海运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船员部总经理李春祥、南京长航油运副总经理查选中、华洋海事中心劳务事业部副总经理王跃峰、中远海运船员管理有限公司船员管理部副总经理乐鹏峰、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承保高级顾问岳岩。



经过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商成果:

一、协议附件2东南亚航线最低伙食费标准调整为8美元/人/天。

二、协议附件5 《船员在船伤病亡处理行业标准》第二章工伤死亡补偿注①改为:计算补偿金额时,在船工资月收入大于或等于15000元的,以15000元为基数计算;月收入小于或等于10000元的,以10000元为基数计算;月收入大于10000元小于15000元的以实际收入计算。

三、中国船员最低基薪三副三管提高4%,其他职务均提高2%。

四、协议更改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本次协商中有三项重要提升:一是东南亚航线最低伙食标准得到了提高;二是船员在船伤病亡处理最低标准得到了提高;三是船员最低基薪得到了提高。

双方定于2019年12月底前对协议进行重新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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