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船舶垃圾管理新规定来了

2018-11-19 09:45:14

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公布了最新版的《内河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及《内河船舶垃圾公告牌样本》,要求内河船舶、码头遵照执行。

据宜昌宜都海事处执法人员介绍,本次《内河船舶垃圾公告牌》增加了两条新条款“一、来自疫区的船舶垃圾来自疫区船舶的船舶垃圾应当经检疫部门检疫合格后,方可进行接收和处理。二、对带有病菌的食品废弃物及其用品有毒有害垃圾,应与其它垃圾分开,储存在专用容器中妥善保存,有条件的要先进行消毒。到港后按照有关规定送往港口接收设施处理。”上述条款对可能携带病菌的船舶垃圾提出了明确的处理方式。

海事执法人员同时提醒垃圾告示牌可由码头、船舶单位自行制定,应当经久耐用醒目,永久固定于船上适当地方例如餐厅、走廊、主甲板等显著位置上。下一步,宜昌宜都海事处将对辖区码头、船舶垃圾告示牌配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督促检查辖区浮趸码头,要求其按规定配备符合新要求的垃圾告示牌;督促配备老式垃圾告示牌的岸壁式码头对垃圾告示牌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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