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砂石运输监管加码

2018-07-31 09:09:32

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砂石运输监管加码

何建中要求:做好“五个强化”,坚决防范和遏制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发生

7月27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治理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砂石运输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浙江宁波召开。交通运输部副部长何建中专门要求,今年以来,水上交通安全形势较为严峻,特别是砂石船内河船涉海运输,长江口水域事故频发多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要高度警示。

何建中表示,海事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指示批示精神,强化风险防控,强化隐患排查,强化专项整治,强化主体责任,强化监管到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源头治理,依法监督,夯实基础,落实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发生,彻底扭转当前被动局面,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供可靠安全监督保障。

会议指出,虽然多年来在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治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破解这个难题非一日之功,需要立足当下、着眼长远,以坚定的信心、非凡的勇气,加强多部门的联防联动联控,以有力措施,坚决打赢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治理攻坚战。

会议要求,一是拓展政府部门协作的深度。要充分利用好当前国家治理海砂违规进入建筑市场专项行动的契机,在多部委、多部门合作框架下,推动建立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合作、企业负责的联合治理格局。二是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要推进综合治理,重点堵住装卸源头、管住船舶源头。三是突出依法惩戒的强度。要认真研究和评估相关海事执法程序标准并进行优化完善,研究建立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内河船舶的检查、处置、遣返和刑事移交的程序,形成系统的惩戒操作体系。四是扩展综合治理的广度。要加强诚信管理,研究建立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砂石运输相关责任主体的“黑名单”,将违法船舶的船长、公司及其船东,以及对抗执法和肇事逃逸的当事人的信用信息纳入各级政府的征信平台,构建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工商、金融、保险等部门的作用,从市场准入、融资保险、高端消费等多维度、多角度加大制裁力度,形成对违法经营者的持续约束,迫使内河船船东主动放弃违法经营,营造公平、合理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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