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海运:香港欲税务减半促船舶租赁+吸引境外海运人才!

2018-05-22 09:48:31

香港金融发展局就推动香港发展重要的海运融资和船舶租赁业务,提出了多项建议。




金发局报告指出,香港要积极网罗和吸引更多境外业务主导者、资本提供者和出租者在香港建立实质业务。由拥有主权评级的金融机构提供信用及流动性增级的金融产品,促进海运融资发展;现时每年新造船舶所需的资本开支约800至1000亿美元,然而来自海运银行的传统融资渠道日渐萎缩,令借贷成本增加,贷款愈加困难,不少海运公司须觅另类融资途径。


文件又建议,确保就推行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的侵蚀税基及转移利润方案时,需充分咨询业界。并鼓励船舶及海运相关支援及管理服务的发展,为海运及船舶租赁管理和海运及船舶相关配套服务活动提供优惠,把利得税税率减半或订为不高于8.25%。


香港亦要培育海运业群人才,藉着海运及空运人才培训基金等政府措施,重新评估现行政策及制订新政策,以培育本地人才,并吸引境外技术劳工来港,为香港海运业群增添专才。香港亦需与各大海运管辖区签订更多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并要支持香港业界参与国际组织。还建议升级香港海运港口局,或开设中央海运办事处,以监督统筹海运政策。


金发局主席史美伦说:“海运业是香港的传统支柱产业,但过去十年其规模日渐萎缩。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在推动航运相关的金融服务方面拥有独特优势。面对全球海事中心的激烈竞争,香港必须进一步发展海运业群,以维持和提升竞争优势,推动海运业持续增长。”


报告指出,香港在建立海运业群上正面临其他主要亚洲对手的激烈竞争,对于如何推动香港发展海运业群,共提出了八点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1、为“海运及船舶租赁管理”和“海运及船务相关支援服务”活动提供税务优惠;


2、允许合格投资者取得拥有主权评级的金融机构支持和/或认可的信贷和流动性增强产品;


3、确保在检讨税制时充分咨询业界;


4、鼓励船务及海运相关支援及管理服务的发展;


5、培育海运业群人才;


6、与各大海运管辖区签订更多《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7、支持以香港为基地的机构参与国际组织;


8、把香港海运港口局升格或开设中央海运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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