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设立集装箱运输发展专项基金,最高一个航次奖励15万

2018-05-07 09:48:17

日前,安徽省安庆市印发《安庆市加快集装箱运输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提出,2017、2018年度,安庆市本级财政设立“集装箱运输发展”专项基金,支持企业降低运营成本,促进安庆港航经济快速发展,推进安庆港成为长江经济带区域性港航物流中心、中下游集装箱水水中转中心。

该《政策》提出,鼓励生产贸易企业从安庆港进出运输集装箱、支持代理企业代理利用安庆港进出运输集装箱:对从安庆港进出运输集装箱车辆根据里程按进行补贴;对安庆市域内年箱量超过120标准箱(重箱)生产企业、市域外生产企业分别根据生产箱量和存量、增量进行奖励;对实施散改集、件改集的企业,给予每标准箱100元奖励;对利用安庆港集装箱运输的船、货代公司,按照存量和增量进行奖励,并对年进出口集装箱达到5000、10000标准箱(重箱)的,追加一次性奖励10、15万元。

《政策》表示为支持船运公司加密集装箱运输直航、挂靠航线,对在安庆港开辟安庆至上海(太仓)、重庆、南京(含)以下及中国沿海直航航线,航线稳定在一年以上,航次、年运量等符合要求的航运企业,每航次补贴5到15万元;对挂靠安庆港航线、航线稳定在一年以上,航次、年运量等符合要求的航运企业,每航次补贴2万元。在安庆港水水中转发生的集装箱港口装卸、堆存费用,也按照中转箱量进行补贴。

此外,《政策》在减少行政性收费、减少行政性收费、加快推进通关制度改革、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也提出具体举措。为缩短检验检疫时间,加快通关速度,《政策》提出实行“5+2”全天候工作制,实现集装箱电子舱单数据共享,提高通关质量和通关效率;对集装箱箱源、检疫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减免进出境集装箱查验费、熏蒸费,缩短集装箱检验检疫流程时间;对集装箱班轮的开航前检查和安全检查,实行提前告知、约时检查,在港停留少于24小时的,进出口手续合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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