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到2020年实现污染物百分百合规处置
从马鞍山市港航局获悉,马鞍山市正式出台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等规定,到2020年,马鞍山市将配套完善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相关污染物合规处置率达到100%。
“十三五”是绿色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共抓长江大保护、推进生态保护和交通水运绿色发展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为此,马鞍山市组织编制了《马鞍山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马鞍山市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制度》、《马鞍山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监管联单管理制度》、《马鞍山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马鞍山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以下统称“一案四制”)。根据“一案四制”,到2020年,马鞍山市将配套完善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相关污染物合规处置率达到100%,船港之间、港城之间污染物转运、处置设施达到有效衔接,在港口、海事、经信、环保、城管、市政等多部门建立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联合监管机制,实行船舶污染物联单制。
下一步,马鞍山市还将实施长江支线港口码头污染物接收处置能力完善工程、长江干线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完善工程、船舶修造企业含油污水接收处理能力建设工程、港口集团与市政排污管网衔接畅通工程等四大工程,建立马鞍山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其中,长江支线港口码头污染物接收处置能力完善工程已于今年完成25%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收集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