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员集体协议》协商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2017-11-01 10:59:02
 

1011日,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中国船东协会在北京开展新一轮中国船员集体协商。双方参加协商的首席代表分别为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副主席张景义和中国船东协会秘书长杨挺。工会方协商团队由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高级船长代表、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代表组成,船东方协商团队由中国船东协会、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福建国航远洋(集团)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组成。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栾珂律师作为法律专家参加协商工作。双方围绕中国船员最低基薪、最低伙食费、超期补贴等劳动标准等问题展开讨论。

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副主席张景义在协商过程中表示,开展船员集体协商是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和中国船东协会维护广大船员合法权益、促进实现船员体面劳动、推动规范航运劳务市场的重要工作,双方应在“和平友好、以诚相待,遵守法律、有理有据,共建共享、互利共赢,立足中国、放眼世界”四项原则基础上把这项工作坚持开展好。

中国船东协会秘书长杨挺指出船员是航运发展的基石,维护航运健康发展,必须拥有强大的船员人力资源。保障船员权益,提高船员福利待遇是摆在船东面前必须优先解决的实际问题。只有船员队伍稳定了,我国航运才能切实得到稳定的发展。

经双方友好协商,新版《中国船员集体协议》将从20181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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