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余万元船员工资欠款全部兑现
2016-09-27 13:34:51

原标题:法院“放水养鱼” 船企“起死回生”
230余万元船员工资欠款全部兑现
眼见海洋工程市场持续低迷,船东经营困难,资金紧张,迟迟不兑现工资,22名船员心急如焚,怕是辛苦一年多的血汗钱打了水漂。与此同时,船东也急得团团转,因尚有中止履行的工程重启在即,希望能抓住最后一次“翻身”机会。对此,上海海事法院的执行法官积极奔走,多方协调,一边稳住船员的过激情绪,做好船舶拍卖准备工作,一边果断推进“放水养鱼”执行策略,最终不仅兑现了230多万元被拖欠的船员工资款,也让濒临破产的船东“起死回生”。
22名船员状告船东讨薪
2015年4月7日,田某等22名船员将上海某海洋工程公司诉至上海海事法院,要求其支付工资款。原来,这些船员在一艘大型挖泥船上做工,辛苦一年多却未领到工资款。船东一直以未拿到工程款项为由拖欠工资,22名船员遂将该海洋工程公司告上法庭。诉讼中,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从2015年7月起分三期全额支付船员工资。
然而,近半年过去了,工资依然没有兑现,22名船员又向上海海事法院申请执行。上海海事法院执行法官张彦承办该案后,第一时间向该海洋工程公司发出执行通知和报告财产令,并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
“说好会分期支付给我们,到现在第一笔钱都没有到位。”“法官,我们等不及了,快点把船卖掉吧,老婆孩子都等着我们的工资养家呢。”询问过程中,船员们的情绪都比较激动,纷纷要求法官尽快拍卖船舶,以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
然而,被执行人海洋工程公司的法人丁某告诉法官,除了涉案挖泥船,该公司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过,该公司曾与丹东某航道公司(简称“丹东航道公司”)签订了丹东港航道疏浚工程施工合同,如正式开始施工,将用工程款支付船员工资。此外,海洋工程公司还享有一家破产公司的1640万元债权,但该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最终可以分配到的金额以及到位时间都未知。
“法官,这艘船是我们公司目前唯一的财产,若被拍卖,公司只有死路一条。”丁某请求法院与丹东航道公司沟通预支付工程款事宜。
初步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立即对海洋工程公司的资产和经营状况进行了详细调查,确如丁某所言。然而,船员们对船东并不放心,急切地向法院申请扣押并拍卖挖泥船。
协调预付工程款,三吃“闭门羹”
考虑到船舶一旦被扣押,后续可能产生相应看护、供给费用,若船舶果真被拍卖,这一系列费用,将优先于执行款支付,这不仅对船东不利,也可能对船员们的利益造成影响。于是,法官张彦最终对涉案船舶采取了“予以监督、限制离港”的扣押方式,让海洋工程公司自行看管船舶,将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限制在最低范围。
令张彦更头疼的是,近期海工市场持续低迷,码头工程需求不振,这类挖泥船拍卖成交的难度比较大。若该船以低价成交,不仅影响船员工资的实际支付,对仍有偿债潜力的海洋工程公司也是重大打击。
思虑再三,张彦决定采用“放水养鱼”策略,先从丹东航道公司着手,试图让其预先支付部分工程款。张彦先后三次前往丹东航道公司沟通此问题,但都被拒之门外。
三吃闭门羹后,张彦依然没有放弃,转赴丹东市交通局,详细了解丹东市港口有关工程的审批和项目进度,并调查了海洋工程公司与丹东航道公司的合同履行情况。原来,因海水冰冻,丹东港的施工项目处于中止状态,等天气回暖,施工合同才能继续履行。
“放水养鱼”,活了船企惠了民生
回到上海后,张彦立即找来申请人一方,向其介绍了丹东之行的调查情况、目前船舶拍卖市场的行情以及硬性拍卖对双方都不利的结果,并劝说其再耐心等待,讲明待丹东港新的施工合同开工,相关工资款会足额分期支付。
同时,为了督促海洋工程公司履行义务,张彦做好了拍卖船舶的一切准备工作,倘若海洋工程公司在丹东港的施工无法继续,法院将依法对船舶采取拍卖措施。
丹东港的施工顺利如期进行。2016年3月,海洋工程公司开始分批支付船员工资。2016年7月底,22名船员的工资共计230余万元全部支付完毕,而濒临破产的海洋工程公司终得“起死回生”,涉案船舶忙碌在丹东港,有条不紊地开展着施工作业。这一次,各方都是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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