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深化沿江沿海港口一体化改革

2017-07-19 14:28:41

近日,江苏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沿江沿海港口一体化改革的意见,提出通过1—3年的努力,基本建立全省沿江沿海港口一体化发展的功能布局、资源配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港口共建共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沿江沿海港口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效益逐年提升。通过3-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具有区域枢纽功能的航运物流中心,培育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特大型港航集团,全省港口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推动江苏省由港航大省向港航强省跨越;推动港口、产业、城市统筹协调发展,沿江沿海地区发展活力和整体竞争力明显增强,成为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和服务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引擎。

完善港口规划体系
江苏省将进一步突出长江南京以下江海联运港区、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连云港港区域性国际枢纽港、苏州太仓集装箱干线港等“一区三港”建设发展。鼓励建设集约化、大型化、专业化、智能化泊位,严格控制通用泊位及货主码头建设,着力推进沿江重要港区功能布局优化完善和沿海港口有序开发,积极引导沿江地区部分港口依赖度高的临港规模产业向沿海地区合理转移。支持有条件的大型港航企业统筹集装箱、煤炭、金属矿石、石油化工及液化气等战略性货种一体化发展,实现各港口企业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提质增效。

加强岸线及陆域资源统筹利用
加快制定《江苏省港口岸线管理办法》,完善港口岸线资源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岸线使用的准入、变更、转让和退出机制。充分发挥长江12.5米深水航道功能,统筹长江南京以下港口、产业、城市功能布局的优化调整,推动港产城岸线绿色、集约利用。严格港口岸线资源使用,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利用、节约高效、严格保护的原则,优先将港口岸线用于专业化、公用码头建设。制定长江港口岸线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依据规划有序开发沿江港口岸线。加强已有港口岸线资源整合,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不符合规划、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不合理使用的港口岸线资源整合,引导岸线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经济贡献度低的码头通过市场化手段进行整合,提升已有港口岸线效率效能。
从严控制危险货物港口岸线审批,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险化学品码头。推进港口危险货物码头仓储企业分类整合,逐步归并功能雷同的小、散码头,注重发挥现有危险货物公共码头效能。

促进航运物流业集聚发展
积极推进临港物流园区规划建设,强化港口与物流园区联动发展,围绕特色货种运输,加快发展流通加工、分拨配送、展示交易、信息处理等对地方经济带动作用强的港口物流服务功能,打造各具特色的港口物流集聚区。
围绕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的战略定位,拓展船舶融资租赁、舱单质押、物流授信融资、大宗商品交易、航运金融、船舶交易、船舶综合服务、信息咨询、海事保险、仲裁等高端航运服务,打造物流要素聚集、航运服务完善、航运物流市场繁荣、江海转运功能突出、辐射带动效应显著、具有国际资源配置能力的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
加快推进南京下关长江国际航运物流服务集聚区建设,围绕长江流域重要的口岸服务、航运总部经济、航运物流综合服务、航运物流交易和航运人才交流等五大中心建设,打造企业总部集聚、配套服务完善、政务集中的现代航运物流服务集聚区。

创建绿色平安智慧港口
江苏省将深入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码头、非法过驳和非法码头等专项整治,依法取缔安全隐患大、非法建设、未批先建的码头和非法过驳点,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码头新增岸线使用,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研究建立港口安全、环保的准入退出标准、考核奖惩机制,完善绿色平安港口相关标准和负面清单,引导市场主体合理预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突出长江等重点水域的港口和船舶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绿色低碳示范港口品牌建设,合理规划LNG加气站、码头低硫油储备供应系统的建设布局,推广应用连云港港岸电标准。用好现有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港口岸电、水污染防治、粉尘防治、油气回收、清洁能源推广应用等项目,并积极争取国家相关专项资金的支持。
加快平安港口建设,进一步落实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港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港口安全设施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港口安全生产水平。
加快建设统一的沿江沿海港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推动全省沿江沿海公用码头港口生产、口岸通关、运输组织等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并进一步拓展至长江流域。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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